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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报名!高坪、南部两地共招聘辅警53人

  因工作需要,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1993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及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1.本人、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的;

  2.报名地点: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警务辅助中心507办公室,不接受委托别人代理报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高中学历退役士兵不需提供《备案表》);

  2.心理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与笔试一起进行,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面试。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来进行,内容有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反应及应变能力、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等。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4.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对通过笔试、心理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的人员进行现场毒检,检验结果为阳性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由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对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工资标准按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辅警管理办法执行,并按有关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按照工资标准的80%发放工资。工作期间统一由公司按规定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5号),根据工作需要,南部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计35名,其中勤务辅警30名,限男性。文职辅警5人,限女性。工作岗位为交警大队及交警农村联合执法中队。

  (一)用工形式:实行劳动合同用工管理,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身份。

  (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3日至2005年1月13日期间出生);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所需的工作上的能力,其中退伍军人报考的,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6.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及以上。

  (三)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2.退役士兵;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的;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所需资料:1.本人填报的《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2.免冠1寸彩照3张;3.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及其他能证明自身特长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个人征信报告。

  (四)资格审核检查:对报考者的身份信息、学历、征信报告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检查,资格审核检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考试。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由笔试和面试组成。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1.笔试。笔试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100分制计分,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40%。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2.面试。按100分制计分,面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式:面试成绩×6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与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南部县公2楼大厅一并公布。

  (一)心理测试、体能测试。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如果考试总成绩相同,则确定笔试成绩更高的考生作为招聘对象。所有通过了笔试面试的考生均需参加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心理测试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因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体检。心理测试及体能测试均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负责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不良反应,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经培训合格后由南部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取消聘用。

  聘用后按照南部县核定的警务辅助人员标准发放工资,并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工作期间统一由公司按规定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具有晋级和增资空间。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作纪律,驻局纪检监察组、督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通告由南部县公安局负责解释。特别提示:一是请考生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二是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专业实操考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谨慎保管。

时间: 2024-07-15 11:36:57 |   作者: 产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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