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咨询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促进我区重大科学技术项目引进和重大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政策制定等工作专家咨询活动的程序化、科学化、制度化,提升专家咨询工作效率,龙华区科学技术创新局制定了《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咨询专家委员会专家咨询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现就对《操作规程》解读如下:
习在党的十九大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学技术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2019年2月,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设人才高地。支持珠三角九市借鉴港澳吸引国际高品质人才的经验和做法,创造更具吸引力的引进人才环境,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加快建设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
2020年1月,龙华区委书记杜玲同志、区政府区长王卫同志分别在中国深圳市龙华区第一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报告和龙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的报告中提出,“设立科学技术人才专家库”。
2020年7月31日,经区政府一届第九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龙华区科学技术创新局印发实施《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咨询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并起草《操作规程》。
(一)第一章 总则,共4条。内容有:目的与依据、适合使用的范围、第三方机构主要职责、专家经费保障,明确了制定操作规程的目的,并且细化了第三方机构的主要职责,分别有7大方面,以便推进落实专家咨询活动。此外,还对开展专家咨询活动提供经费保障,明确了经费依据。
(二)第二章 专家咨询工作流程,共1条。将专家咨询的工作流程分成四大部分,分别是:1.制定专家使用方案;2.开展专家成员抽取;3. 开展专家咨询活动;4. 形成专家咨询意见终稿。并对每个流程环节进行了细化规定,便于规范专家咨询活动的开展。
(三)第三章 专家抽取,共3条。内容有:专家抽取规则、专家抽取方式、专家抽取要求,明确了专家抽取时应遵循的专家人数、产业应用、同组别专家规避等规则,并将专家抽取方式分成两类,一类是专业方面技术组、一类是创业投资组、综合咨询组,分别规定了有关要求。此外,也对参加专家抽取的工作人员数量、抽取记录材料归档等内容做了明确。
(四)第四章 监督管理,共3条。内容有:专家承诺、使用单位监督、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了开展专家咨询活动时专家应签订承诺书,对违反《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咨询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及时调查处置。对专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追究相关责任。
(五)第五章 附则,共2条。内容有:规定了龙华区其他职能部门有需要开展专家咨询活动的,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付费”的原则,可参照本操作规程执行。并对操作规程的解释部门和实施时限进行规定。